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剖宫产的医学指征(胎儿/孕妇)
发布日期:2013-04-02 11:32:59编辑:Ch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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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知道,十月怀胎当进入孕晚期时,孕妈妈不仅要提前准备好待产包,更要根据产前检查情况以及自身条件,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分娩方式。
如今分娩大致分为两种,一种是顺产(也叫自然分娩),另一种是剖腹产(也叫剖宫产)。虽说有很多的孕妈妈对于分娩方式早有准备,但是凡事都有个意外,都有特殊情况。
有些准妈妈已决定剖宫产,但还未来得及完成准备工作,已临产顺利分娩。也有些准妈妈决定自然分娩,进入产程后如出现胎儿窘迫、准妈妈无法承受产程等情况时,准妈妈还须接受剖宫产手术。
即便如此,经过几个小时的宫缩,宝宝经受了锻炼,对宝宝来说也是有利而无害的。
剖宫产作为处理难产的主要医学手段,实施剖宫产手术必须具备一定的医学指征。
剖宫产指征——胎儿的指征
1.胎儿过大,准妈妈骨盆无法容纳胎头。
2.胎儿出现宫内缺氧,或分娩过程中缺氧,短时间不能顺利分娩。
3.胎位异常,如横位、臀位,尤其是胎足先入盆,持续性枕后位等。
4.产程停滞,胎儿从阴道娩出困难。
剖宫产指征——准妈妈的指征
1.骨盆狭窄或畸形。
2.有软产道的异常,如梗阻、瘢痕、子宫体部修补缝合及矫形等。
3.患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疾病,无法承受自然分娩。
4.高龄初产,胎儿特别珍贵。
5.前置胎盘或胎盘早剥等。
6.严重的妊娠合并症,如合并心脏病、糖尿病、慢性肾炎等。
7.有多次流产史或不良产史的准妈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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