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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紧急避孕药的六条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20-11-07 18:22:18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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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避孕药 避孕 肝炎 妊娠 产后

    1、避孕药应妥善保存,避免小儿误服.药片如果受潮、溶化或糖衣层磨损、压碎时,都不要服用,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.

    2、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、按时、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,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.不要漏服、迟服,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,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.

    3、凡患急、慢性肝炎,肾炎、肿瘤,糖尿病,血栓性疾病,心脏病,严重高血压患者,均不可服用 

    4、长期避孕者,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.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--7年,长效药3--4年为宜.探新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.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.

    5、产后半年内,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.

    6、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.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,以防生育畸形胎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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